民营企业应是网络经济的主导
周其仁教授说,中国法制基础薄弱,面对高速发展的网络经济时代,中国更应该加强、加快法制建设。中国应尽快建立一套透明、可预期、程序性、普遍公平的法律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
在谈到谁是网络经济的主导时,周其仁教授指出民营企业应是网络经济的主导,政府的角色应是组织与维护。他还运用美国政府对待网络经济的态度作为例证,阐述了他的观点。他说,美国政府对网络经济不做特别立法,传统法律同样适用于网络经济。谈到这里,他特别提到,新浪上市必须将国内ICP部分剥离,他说,这必然限制中国网络公司海外上市,并对这种做法感到不理解,他认为这将使中国公司失去很多的机遇。
此外,他还指出了发展电子商务应具有的心态,网络经济不是不需投入就有产出,不能将融来的钱当成利润,网络最终还是要为投资者赚钱的。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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