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该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基础性法律,其旨在维护国家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益,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与秩序,同时保护各方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后的法律共分16章,计262条,紧扣当前民航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需求,进一步健全了涉及民用航空活动管理、航空安全保障以及对航空制造业、运输业和低空经济支持的相关制度体系,为民航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新兴航空领域管理方面,新法强化了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监管要求。明确指出,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及飞行等活动,须依照国家规定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依法无需许可的情形除外。同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为其产品设置唯一的产品识别码,以实现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
为提升航空安全水平,法律进一步明确禁止使用可能干扰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的激光装置,并对破坏机场电磁环境的各类行为作出具体禁止性规定。此外,针对航空运输企业或民用机场安全运营保障能力不足的情况,法律授权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本次修订还对法律责任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与约束力,进一步提升了民航法治体系的严密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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