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日,南京马群公安检查站执勤交警在对过往车辆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新车所悬挂的号牌存在明显异常。经系统核查确认,该号牌已于二零二四年正式注销,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面对询问,驾驶人胡某随即从车内取出一张临时号牌,解释称所挂旧号牌属于此前已报废车辆,当前新车实际持有临时号牌,仅因图一时方便才使用了已作废的号牌。
交警当场指出:该号牌并非该车合法登记信息,其所出示的临时号牌亦已失效,车辆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
胡某提出疑问,交警明确答复: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有效号牌,依法不得上道路行驶,必须依规处理。
进一步核查显示,该车自购置以来从未申领过正式号牌,胡某所持临时号牌有效期至一月三日,现已过期。其行为已构成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规,执勤交警对胡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依法扣留涉案机动车,收缴作废号牌,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交警强调:规范悬挂机动车号牌是法定责任,既是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有效交通管理的重要基础。广大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法规,杜绝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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