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扫黄假戏真做 “好色”港警震动高层
据了解,涉案警员现年30多岁,隶属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编号51×××,警方已停止其扫黄职务。而案中韩国妓女现年25岁,自称为大学生,经卖淫集团安排来港,早前以违反逗留条例被判入狱,现刑满出狱返回韩国。警方发言人表示,由于案件已交由投诉警察科调查,调查期间不便作出评论。不过,该名涉案妓女自被捕后,现已刑满出狱返韩。
案情透露,油尖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三队早前接获线报,指有专门走高档路线的卖淫集团,到韩国物色女子,以旅游观光为名安排她们来港卖淫。韩国妓女被安排到尖沙咀一带的五星级酒店接客,“肉金”每次由1800港元至2800港元不等。
警方经一轮调查,决定于上月采取“放蛇”行动,派出上述警员担当卧底。该名警员与淫媒商讨好“肉金”后,依照获提供的地点及暗号,前往尖沙咀一间五星级酒店房间,一名韩国女子应门让“客人”入内。期间,有人违反警队行动守则,与韩国妓女发生性行为后,才表露警员身份拘捕该妓女。
虽然案中的韩国妓女向警方落口供时,曾投诉“放蛇”警员与她“假戏真做”,但投诉当时未获受理,直至她将事件告知驻港韩国领事,领事再直接向警方投诉才揭发该事件。
根据警方的扫黄行动守则,卧底警员采取“放蛇”行动时,应交付预先已作记号的钞票给妓女作“肉金”,待妓女宽衣解带准备提供性服务时,卧底警员必须表露身份,与其他警员里应外合将妓女拘捕,期间绝不可有半点越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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