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网络上关于新国标强制要求L4级自动驾驶车辆必须配备激光雷达的说法,小鹏集团副总裁于涛作出澄清,明确指出该说法系不实信息。此前部分自媒体传播的“L3级需双冗余设计、L4级须搭载激光雷达”等表述,缺乏任何政策或标准依据。
于涛表示,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作为现行国家标准文件,内容公开透明,全文未出现“激光雷达”相关表述。该谣言不仅在标准条文中找不到支撑,更与标准编制说明中的技术逻辑和制定原则相冲突。他呼吁行业从业者及内容发布者恪守信息传播的基本准则,坚持依据事实发声,杜绝主观臆断或预设结论式的传播行为。
他进一步解释,现行自动驾驶强制性标准以安全结果为根本导向,聚焦于系统应达成的核心能力,包括对各类目标的稳定识别与响应、性能退化状态下的可控处置,以及在复杂多变交通环境中持续完成动态驾驶任务的能力。至于实现上述安全目标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与硬件配置,则由企业根据自身研发路径与工程实践自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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