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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汽车董事长谈L3自动驾驶:责任重构与生态协同

2024年12月27日,深蓝汽车董事长邓承浩在一场媒体交流活动中表示,从L2到L3级别的自动驾驶技术跨越并非仅仅是技术层面的提升,更关键在于责任主体的根本性转变,这对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他认为,L2与L3之间的分界线背后,是法律责任归属的重新界定,因此整个安全保障体系必须随之升级。

当天,国内首批共46辆具备L3级自动驾驶功能的专用车辆正式获准进入实际道路运行阶段,标志着该技术开始迈向规模化应用的新节点。邓承浩在现场指出,随着自动驾驶进入L3时代,事故责任的认定将变得更加复杂,亟需配套的交通法规和保险机制同步完善,以支撑新技术的安全落地。

他同时强调,目前L3级自动驾驶功能尚未向个人消费者开放。尽管相关车型已取得合法上路资格,但现阶段仍处于探索和验证阶段,所有上路车辆均需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认证的安全驾驶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权。面向普通用户的全面推广,还需等待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成熟后有序推进。

邓承浩认为,当前L3级自动驾驶的规模化运行主要面向企业用户和特定运营场景,属于行业先行试点。这一阶段的目标不仅是验证技术可行性,更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进步,构建涵盖研发、测试、运维、保险与法规在内的完整生态体系。

此次投入上路的46辆车均为搭载L3级自动驾驶系统的长安深蓝品牌车型,获准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部分路段(高滩岩立交至赖家桥立交)以及渝都大道部分区间(人和立交至机场立交)进行通行测试与示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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