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30年,力争实现光热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约1500万千瓦,度电成本将降至与煤电基本相当水平。该文件的出台为光热发电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刘国斌对文件进行解读时表示,尽管我国光热发电产业起步略晚于欧美国家,但发展步伐迅速,已取得显著成效。自“十二五”初期通过特许权招标启动示范探索以来,历经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光热与风能光伏一体化开发等阶段,产业发展逐步成熟。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国在运光热电站装机容量约为162万千瓦,位列全球第三;在建项目装机规模约270万千瓦,占全球在建总量的90%以上,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当前,我国光热发电技术体系完整,涵盖槽式、塔式、菲涅尔式和碟式等多种技术路线,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前列,基本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链布局趋于完善,关键设备与材料国产化率接近百分之百,初步形成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光热产业发展格局。
近年来,光热发电成本持续下降。2024年底,在青海省开展的独立光热发电竞争性配置项目中,35万千瓦级大容量高参数电站的上网电价已降至每千瓦时0.55元左右。展望“十五五”中后期,随着项目规模化推进、技术装备持续创新以及产品标准化水平提升,资源条件优越地区的度电成本有望进一步降至0.4元/千瓦时左右。
目前,光热发电尚处于完全市场化的初期阶段。为推动其规模化开发,意见提出三类主要发展路径:支持具备技术经济优势的“沙戈荒”地区大型新能源外送基地、水风光一体化外送基地以及各类自用型能源基地建设光热发电项目。结合重点省份在绿色电力外送、电力系统调节和产业布局调整等方面的需求,预计到“十五五”末,全国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将接近1500万千瓦目标。
太阳能光热发电通过聚光系统集中太阳热能,并利用储热装置实现稳定连续供电,是一种具备调峰能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其核心优势在于可通过熔盐等储热介质,在无日照条件下持续供电数小时至数天,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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