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正值春运返程高峰,大量人员选择自驾返乡,其中摩托车作为部分群体的重要交通工具,也频繁出现在返乡路途之中。然而需特别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近年来,全国多地已陆续调整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明确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
2025年9月,江苏省完成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工作,正式将摩托车禁行条款纳入法规。同年11月27日,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中亦明确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该草案目前尚处于立法程序中,尚未完成后续审议,亦未公布施行时间。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福建、江西、海南、宁夏、青海、甘肃、陕西等十三个省级行政区实行全域性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的规定。
关于此项规定的制定依据,相关主管部门曾指出:国家层面现行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允许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是否准许通行属地方根据实际路况与安全管理需要自主决定的范畴。实践中,多数省份已基于安全考量作出禁行规定;而少数此前未设限的地区,近年因摩托车引发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暴露出突出的安全风险。
以湖南为例,其境内高速公路约九成为双向四车道,且普遍具有弯道密集、纵坡较长、桥梁隧道占比高等特点。在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或湿滑气象条件下,摩托车高速行驶极易失控,安全风险显著加剧。此外,按照国家高速公路设计规范,双向四车道标准并不满足摩托车安全通行的技术条件;加之摩托车与汽车在法定限速及实际运行速度上存在较大差异,若同车道混行,将大幅增加追尾、变道碰撞等事故概率。
综合上述因素,摩托车禁行高速公路的相关条款已被纳入地方性法规修订内容,体现了对道路交通本质安全的审慎考量与制度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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