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在线

汽车科技

L2级辅助驾驶非自动驾驶,驾驶员分心酿隧道刮擦事故

2026年8月17日,随着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在民用汽车中的广泛应用,部分驾驶员对系统能力存在认知偏差,误将L2级辅助驾驶等同于完全自动驾驶,从而在行车过程中降低警觉、放松对道路环境的持续观察,导致多起本可避免的交通事故发生。

在沙厦高速厦门同安段凤溪隧道内,就发生了一起典型事例。驾驶员林某驾驶一辆新能源汽车进入隧道后,启用了车道保持辅助与自适应巡航功能。车辆初期运行平稳,林某因此产生依赖心理,低头操作手机回复信息,视线离开前方路面数秒。在此期间,车辆逐渐偏离原行驶轨迹,待其抬头察觉异常时已无法及时修正方向,车身右侧与隧道内电缆沟发生刮擦。

事故造成车辆右侧大面积损伤,安全气囊弹出,所幸林某未受身体伤害。经高速交警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确认该起事故系驾驶员分心操作、应急处置不及时所致,林某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部门强调,当前量产乘用车普遍搭载的是L2级组合式辅助驾驶系统,其设计定位仅为辅助工具,不具备独立完成全部驾驶任务的能力。驾驶员始终是法律意义上的车辆控制主体,必须全程保持注意力集中,实时观察路况,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操作。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行车安全责任转嫁给智能系统。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亦已明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不得将L2级辅助驾驶功能宣传为“自动驾驶”或类似表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不改变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属性——例如酒后驾驶仍属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不会因车辆具备智能功能而豁免。

展开全文
人赞过该文
内容纠错

相关电商优惠

评论

更多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读过此文的还读过

点击加载更多

内容相关产品

说点什么吧~ 0

发评论,赚金豆

收藏 0 分享
首页查报价问答论坛下载手机笔记本游戏硬件数码影音家用电器办公打印 更多

更多频道

频道导航
辅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