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消息,根据相关报道,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近日作出裁决:未经过人类参与的AI创作作品无法获得版权保护。此次裁决支持了美国版权局的立场,即只有由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而由AI系统生成的内容则不符合这一条件。
据报道,该案件涉及由斯蒂芬·塔勒(Stephen Thaler)设计的AI系统“DABUS”所生成的图像。美国版权局此前已明确表示,不会为通过Midjourney等AI系统创作的图像授予版权。尽管这些图像的创作者认为自己在创作过程中依赖AI工具辅助,但仍然应享有版权,然而这一主张并未得到支持。
塔勒坚称,其开发的“具备感知能力”的AI系统在本案中完全独立完成了作品创作。他的律师瑞安·阿博特(Ryan Abbott)表示,对此次裁决结果强烈不满,并计划提出上诉。与此同时,美国版权局则认为,法院的判决与现行法律要求相符,是正确的决定。
早在2018年,塔勒曾为其AI系统创作的视觉艺术作品天堂的最近入口申请版权。然而,美国版权局在2022年驳回了这一申请,理由是版权法明确规定,受保护的作品必须由人类创作。
进入2023年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进一步确认了这一裁定,并指出人类创作是版权法的核心要求,这一法律原则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支撑。塔勒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样的裁决可能抑制对AI这一新兴且关键领域内的投资与创新。
最终,美国巡回法官帕特里夏·米勒特(Patricia Millett)代表三位法官一致裁定:根据美国版权法,所有受保护的作品必须首先由人类创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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