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发现续航不足时,应尽快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确保安全。若车辆因电量或燃油耗尽而被迫停车,务必及时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并在车后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架,以提醒后方车辆注意避让,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近日,江西高速交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新能源汽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车辆后方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当时夜间能见度较低,该车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现场询问,驾驶人表示车辆因电量即将耗尽而被迫停车,声称“停车是为了安全”。然而,其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据了解,驾驶人此前已察觉电量偏低,误以为只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才能充电,在错过一个服务区后,未能及时判断能否抵达下一个服务区,最终在电量不足的情况下停在应急车道等待救援。实际上,前方不远处便是收费站,完全可驶离高速寻找充电设施。交警对驾驶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依法对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交警提示:驾驶新能源汽车进行长途行驶时,应提前规划行车路线,密切关注车辆剩余电量及续航情况,合理安排充电时间。如途中出现电量不足,应尽快前往最近的服务区补电或从临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避免车辆因电量耗尽而停在危险区域。一旦车辆必须临时停靠,务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规定距离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确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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