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试行办法
1、 申请条件:
2、 家庭状况
3、 家庭年收入(元)
4、 家庭总资产净值(单位:万元)
5、 1
6、 单人家庭
7、 22700或更低
8、 24万元以内
9、 2
10、 两人家庭
11、 36300或更低
12、 27万元以内
13、 3
14、 三口论坛
15、 45300或更低
16、 36万元以内
17、 4
18、 四口论坛
19、 52900及其以下
20、 45万元以内
21、 5
22、 五口论坛
23、 六万及以下
24、 48万元以内
25、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规定平方米
26、 供应对象:
27、 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三年且年满十八周岁;单身者需年满三十周岁;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及资产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
28、 优先配售对象
29、 包括因经济适用房建设、重点工程、旧城改造及风貌保护项目需拆迁或外迁的家庭,以及家庭中有年满60岁及以上老人、重残人员、患重大疾病者、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家庭。
30、 户型大小:
31、 坚持中小户型开发,注重节约用地与环保;经济适用房应按小户型、保障基本居住需求原则进行收购。
32、 申请步骤
33、 配租房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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