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户外用品公司因在其烧烤炉上使用与蔚来Logo相似的设计而被起诉并被判赔30万元。此案中,原告方指控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商标和品牌标识,并导致相关公众产生了混淆误认。
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方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经济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被告方则辩称被诉侵权标识只是烧烤炉的通风孔,并不具备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且与原告方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不同。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标识虽然为镂空图案,但并非行业惯用的通风孔形状。被告未能就使用被诉侵权标识作为通风孔设计做出合理解释,因此可以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攀附涉案商标的故意。同时,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了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在隔离状态下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品与蔚来公司或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某种特定联系,造成了一定的混淆。
此外,被告方的使用行为也淡化了涉案注册商标已经形成的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并侵害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蔚来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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