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力电器发布通报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的“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的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并已向格力支付185万元人民币。
根据通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对此事件,格力文传官方微博上发布了消息,并提及最高人民法院6月18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要求侵权人不得再制造和销售涉及侵权的产品,并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185万元。
对于这一事件,小米公司发言人今日回应称,经调查核实,我司并未收到任何与环境电器相关的诉讼通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