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阿拉尔市公安局首次对违反无人机“黑飞”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处理。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该名男子被命令停止飞行,并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据了解,此次事件发生在2024年1月5日17时左右,特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巡逻组发现一架大疆FPV在某小区上方超高飞行。随后,在该小区楼顶上发现了该名男子的违法行为。经民警检查其飞行器和飞行记录,发现其无人机未按照要求进行实名登记,并且飞行高度达到了504米。
对此,《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黑飞”人员需要停止飞行并立即改正错误,并被处以罚款500元以上的处罚。因此,该名男子被罚款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经实施,所有在售的无人机都需要进行登记。虽然大疆FPV不需要考驾照,但是在适飞空域内120米以下的高度可以直接飞行,超过120米以上及管制空域则需要提前申请才能进行飞行。
最后,对于违反无人机“黑飞”规定的行为,公众也应该提高警惕,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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