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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坑:用户"同意"后带走多少权利?

导语:软件用户协议、注册协议等很多协议动辄数千字,大多数人不会看完就选择了同意。可是如果出现了纠纷,这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带走了我们多少权利呢?

注:文中所用到截图分别来自于《QQ号码规则》、《隐私政策》(腾讯)、《用户协议》(小米)、《隐私政策》(小米)、《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百度贴吧协议》。截图时间为2017年3月9日。

互联网与生活的距离越是密不可分,权利就越少。如今,互联网用户最常遇到的事情就是使用网络服务前,用户和服务提供商之间都需要签订一份"用户协议",可是你知道这纸用户协议带走了你多少权利吗?

第一坑 我怎么入的坑?

用户凡使用网络服务时必然要签下协议。这些协议包括了用户入网协议、产品使用协议、用户隐私协议、用户注册协议、用户服务协议等。但多情况下,用户连用户协议的面都没见过,就"被"签署了用户协议。

用户协议的签署是产品使用的必经之路,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相关部门的条文都要求在签署时双方仔细阅读。所以,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提醒用户在注册或使用产品前仔细阅读条文。

但是,用户协议长最多可上万字,用户的注册界面有限。而且协议普遍枯燥乏味,对用户注册情绪容易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提供商为让用户协议的签署步骤简单化,常见的都是以链接的方式呈现用户协议。

QQ的注册需要同意三个协议

以腾讯qq为例,qq的注册就采用了隐藏三份协议默认同意的方式来引导用户注册,节省用户的注册时间和步骤。但是,用户所签署的普遍仅有用户协议,而qq的注册包含了《QQ号码规则》《QQ空间服务协议》和《隐私协议》三份,大意的朋友可能在无意间就签署了自己并不知情的内容。

第二坑 你并不曾拥有你注册的一切

不了解协议内容对于用户的使用影响并不大,但是一旦发生问题或者纠纷,用户协议就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注册账户所有权属于服务提供方

比如,用户的注册所得账号并不属于个人,而属于服务提供方。这一点几乎所有公司都达成了一致。比如QQ和小米账号,所有的这些注册账户最终所有权都归属于服务提供方,个人用户仅享有使用权而并非所有权。

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区别就像租房和买房一样,用户可以选择怎样在房间内摆放家具,可是房主却可以选择是否将租客从房子里赶出去。这些账号在签署之后一旦发生问题,由于账号所有人是服务提供商,其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封号等方式处理。

小米明确表示可以单方面不通知就停止服务

即便双方相安无事,企业也可以以业务发展为利用,对用户服务进行处理。比如,小米可以在无条件不通知的前提下就对用户账号进行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者撤销服务。这也是为什么企业一定要提醒用户知悉用户协议的原因。

第三坑 一环套一环

用户虽然只是签署了一份协议,但是事实上,这份协议中会有很多附近协议并默认签署同意,比如微信的《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微信服务协议只是补充协议

微信的用户协议中在最开头会用链接的方式明确的标识出此次用户所同意的不只是一份协议。由于同属于腾讯旗下,而且和qq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明确说明了其补充协议的地位。

小米的协议在重要部分毫无标识

但是,并非每一个企业都能如微信般明示,小米将隐私协议直接放在了第二条的底部位置,并且没有任何标识,再加上小米用户协议篇幅超长,很容易被忽略。相比之下,腾讯QQ单独把隐私协议拿出来,而且协议字体较大,重要部分以特殊字体标出,方便用户阅览。而小米的处理方式,则容易造成用户的分辨困难。

第四坑 权利、责任傻傻分不清楚

多数情况下,用户的注册是免费的,但是获取的服务却未必是真正的"免费"。

所有责任都要独自承担

在用户注册时,网站都会提醒要以真实的信息来进行注册,而注册后用户获得相应的服务。但是,真实信息的付出就已经是成本所在。同时,用户所获取的也只是用户自己的使用权,不具有交易等权利。比如qq用户协议就表示qq号仅限于注册者使用,否则腾讯可以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终止号码的使用。

仅有使用权,账号的处置权全部被夺去

而且,用户于平台中发布作品或者产品后,用户的著作权等权利都会与平台进行一定程度的分割,但是所产生的附带责任则由用户进行负责,平台方只有管理和提示的责任。

权利共享,风险独担

比如百度贴吧的用户协议中,关于用户的权利百度大多有所分成,而用户言论所引发的责任,全部都由用户承担,纠纷和损失也都是用户自行解决,这也是用户所付出的成本:权利共享,风险独担。

第五坑 我的协议我做主

而在所有的坑中,最不公平的一点在于用户协议签署后,服务提供商拥有可以随时更改、终止合同的权利。

这一点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如此,如苹果或者谷歌在进行用户协议的修改时,其需要让用户再次点击同意用户协议,否则将不会再获得服务提供。而国内的部分厂商在更改用户协议后,往往连通知都没有。

我的协议想改就改,你知不知道都行

小米的用户协议里明确的表示,如果对任何一项条款修改后进行公布,将直接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不再另行通知,也不需要用户再次同意,如果用户有异议那么请直接停止使用服务。

这种协议对用户方是相当不利的。由于用户协议的签署属于单方面协议,并不会有一式两份的安全性,所以一旦提供方遭遇了法律问题时,只需要简单的修改用户协议并且发布就可以成功避免很多麻烦。

第六坑 同意之后无隐私

由于用户隐私的特殊性,服务提供方一般会在用户协议之中附带一份隐私协议,而在隐私协议中往往最重要的一点在于,用户需要同意服务提供者在很大的范围内收集用户在服务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个人信息,并且允许将这些信息提交给第三方。

用户可能被收集的信息

服务提供商会收集哪些信息呢?由于QQ的用户量极大,因为笔者依然以腾讯的《隐私协议》为例。腾讯在隐私协议中明确的表示可以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且不仅包括注册时提供的信息、用户浏览网页的信息(coocies和web beacon等)、曾经分享过的信息、接入服务时产生的信息(例如聊天记录)、启动应用信息、通讯信息(比如qq视频电话等)、上传下载的信息、位置信息等。

那么这些信息的用途呢?隐私协议中也有明确表示,这些将用于提供服务、确保安全、产品更新、个性化定制、效果评估、针对性的广告以及同第三方的合作。

你的聊天内容决定了你得到什么广告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用户在聊天时会在qq的右上角习惯性看到经常输入的产品广告。因为所有聊天信息已经在用户协议签署时列入了可收集范围,同时在朋友圈发布的照片,通过qq打开的网页等也都在信息收集范围之内,企业可以借此进行针对性的广告推广。

第七坑 终极杀招你管不着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合同条款产生争议时,应当倾向不利于合同制定者的方向判决。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国法律照顾用户,那好,去国外!

小米可能将你的信息送去国外

小米还在用户信息的保护中特别提到,由于小米在北京、美国和新加坡都建设有数据中心,"这些海外司法管辖区可能有或者没有与您所属司法管辖区的数据保护法类似的数据保护法。"如果个人信息被存储在国外时,法律将以国外为主,而且小米还将法律效力变为了承诺。

小米隐私协议仅适用新加坡法律

更重要的是,小米已经明确表示他们所提供的隐私协议管辖法律为新加坡法律,因此"您不应当按照该等法律来解释隐私政策。"

因为其隐私政策的制定完全在是新加坡的一家子公司制定,因此小米的隐私问题应该由新加坡法律为主。

《隐私协议》由小米新加坡私人公司制定

而事实上,小米的做法并非独创的。此前有业内人士表示,将用户和服务提供者的法律纠纷的管辖权约定在方便服务提供者应诉的地方,这样的话将会使得用户通过司法渠道主张权利难度大大提高。

总结

用户协议的坑远不止这七项,其能够造成的用户权利损失甚至要更为严重。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双方的公平合作,可是协议的本身都不公平,合作又谈什么公平呢?

《南方公园》恶搞苹果用户协议

回头来看,损失这些权利与用户的注册习惯也有很大的关系。互联网时代所推行的快餐文化让用户习惯了"太长不看"的阅读方式。再加上用户协议以链接甚至角标的方式隐藏,进一步以方便的名义骗取我们同意甚至忽略用户协议的存在,加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有的协议连链接都不是(图片来自微博)

而个人和服务提供商在各方面来讲,个人无疑弱势的。法律知识的缺乏和个人权利保护意识的薄弱让这些坑变成了自然,习惯了妥协的用户面对种种的不公只是一笑而过,但是试问,若是无人争取,何来社会公平?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清楚的认识到协议之中到底有什么。尽管以后我们还是会点同意,还是会选择性的忽视《用户协议》,但是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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