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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春节晚会爆内幕:演员要签“卖身契”

在今年春节晚会彩排现场,时不时听到演员们互相询问“签约了吗”。原来,每个上春节晚会的演员原则上都要与中央电视台签署一份协议。
这份合同最重要的约定在于:甲方(演员)同意乙方(中央台)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乙方在各类节目、任何载体使用或改编使用此作品不需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支付本协议之外的任何报酬。明眼人不难看出,这显然是一份“不平等条约”,所有的规定是以乙方为中心制订的,演员们戏称此协议为“卖身契”。据悉,春节晚会签约始于前两年,现在的稿酬标准在1 000元-6000元之间。记者致电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剧组咨询此事,一位负责人指出:“各种载体包括将来出版的VC D等音像制品,中央电视台都拥有无偿使用权。”“演员们都配合吗?”“你听说谁不配合了?”这位负责人口气非常强硬。当记者问到这项协议是否是针对陈佩斯事件时,他显然在回避:“这个我不知道,不知道。”
据记者了解,演员们对此“卖身契”颇有微词,签约时殷秀梅面对要写上身份证号码及详细住址的要求时,不禁反问:“1000元钱我就卖给中央电视台了?”对此赵本山说得实在:“拿演员在春节晚会上的作品卖钱,收入归中央电视台或其部分个人,这么干不是太合理,不太符合版权法,不过演员没办法,人家是国家大台,演员个人怎能告倒它?佩斯事件很说明问题。”说到自己,赵本山表示前几年他没签约,今年签了,“签不签都那么回事,走走形式,把我全部小品结集出版卖钱,我也得干瞅着,没招。”《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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