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上海市民袁女士于七月下旬通过某互联网货运平台预约厢式货车,计划将位于浦东新区一家餐饮门店的桌椅、电器及冷冻食品等货物运送至浙江湖州德清莫干山的新店址。订单预付运费为九百八十二元五角六分。
货物装车出发后不久,承运司机以等待时间过长为由,单方面提出加收四百元费用。在袁女士拒绝该要求后,司机未按约定路线行驶,而是将全部货物运抵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全程逾六百公里,远超原定运输范围。
此后,司机以所谓压车费、仓储费、搬运费等名义向袁女士索要额外款项,声称须结清上述费用后才予归还货物。袁女士多次联系平台客服,申请冻结已支付运费并启动货物运输保障服务理赔程序,但未能获得实质性协助。随后她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事件尚未妥善解决。
涉事平台表示,已第一时间对司机账户实施管控,并主动承诺承担货物转运及仓储产生的合理费用。但司机拒不配合返还货物,平台称将持续推动问题处理。
法律专业人士分析指出,该司机行为同时涉及民事与刑事层面的法律责任。从民事角度,平台订单已构成合法有效的运输合同关系,司机单方加价属违约行为;其擅自扣留价值数万元的货物,远超争议金额,不具备法定留置权基础,构成对货主财产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从刑事角度,司机以索取费用为目的长期占有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可能涉嫌侵占罪,将依法面临刑事追诉。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