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对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职责尚不了解,经查阅相关资料,现将该机构的主要职能与义务向大家作简要说明。
1、 负责中国药典及增补本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 负责制定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以及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与容器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规范。
3、 参与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实施评估工作
4、 开展药典及药品标准的宣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5、 负责制定药品、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标准管理制度,健全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6、 开展药品标准化战略与管理政策研究,负责技术法规制定及药品临床信息的分析评价工作。
7、 加强药品标准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国际标准适用性认证及制修订工作,推动标准互认与协同发展。
8、 负责药品信息化标注建设
9、 负责中国药典系列丛书及中国药品标准等出版物的编纂、出版与发行工作。
10、 负责组织协调药典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11、 承办国家药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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