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具备担保功能,一旦某方违约,将面临定金不退或双倍返还的后果。为保障双方利益,买卖双方应在认购协议中对后续签订正式合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出明确约定。
1、 若买方未在认购协议约定期限内签约,视为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若卖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转售他人或与第三方另行签订认购协议,致使双方无法正式签约,视为卖方违约,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2、 若任何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协议中已确认的房号、价格、面积等条款进行变更,导致签约未能完成,该变更方即构成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
3、 若买卖双方在约定期限内签署正式合同,定金可在买方履约后冲抵房款或退还;若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违约,则适用定金不退或双倍返还的规定。
4、 若因卖方不具备房屋销售(预售)条件致使认购协议无效,卖方应向买方返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5、 若卖方提供的文件失实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须全额退还买方所付定金。
6、 若双方均无前述违约行为,仅因无法就预售(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导致未能签约的,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所付定金。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