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针对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 纳税人
2、 国家所有的产权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产权则由相应集体或个人依法纳税。
3、 产权出典是指产权人将房屋或生产资料等资产在约定期限内典当给他人使用,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此期间由承典人负责纳税。
4、 产权人或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不明、租典纠纷未决时,由代管人或使用人负责缴纳税款。
5、 对于无偿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或纳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承担房产税的代缴义务。
6、 税率标准
7、 我国目前的房产税实行比例税率,根据计税方式不同分为两种:一是以房产原值扣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依据,适用1.2%的税率;二是以房产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为依据,税率为12%。此外,自2008年3月1日起,针对个人出租住房的情形,无论用途如何,统一按照4%的优惠税率征收房产税。这一政策调整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住房租赁关系的健康发展。
8、 计算应缴税款
9、 按价值比例计算征收
10、 按房产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11、 应纳税额等于房产原值减去扣除部分后,再乘以1.2%的税率。
12、 按租金计算征收方式
13、 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计算公式为:租金收入乘以税率。
14、 应纳税额等于租金收入乘以12%或4%
15、 四、税收减免政策
16、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军队自用房产可免缴房产税。
17、 由国家财政拨款支持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等事业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属于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自用的房产。
18、 宗教寺庙、公园及名胜古迹自用房产可免缴房产税。
19、 个人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
20、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21、 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因去产能和结构调整需要而停产、关闭的企业,自停产次月起,可免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2、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其自用或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无论无偿或出租,均免征房产税。
23、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高校学生宿舍享受房产税免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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