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今年五十多岁,患有三级智力残疾,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缺乏对货币价值和数字运算的理解能力。其亲属李先生定期协助她核对收支账目。
近期,李先生在梳理账务时发现一笔约十八万元的资金去向异常。经查阅银行流水,确认该款项被全部用于购买某连锁游戏娱乐场所的游戏代币。截至发现时,陈女士已实际使用逾十一万元的代币,剩余六万余元代币仍存于该场所小程序的个人账户中。
为保障陈女士的基本生活权益,李先生代表其提出合理诉求:首先退还尚未使用的代币对应金额;其次,对已消费部分,希望依据实际情况协商适当减免并予以部分返还。由于陈女士在多家门店均有类似消费记录,相关门店建议其前往企业总部协调处理。
该企业表示,对于此类涉及特殊认知能力情形的个案,愿意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开展协商处理。但根据相关规定,需先由司法机关出具关于陈女士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或由企业注册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介入指导,方可启动后续处置程序。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