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公司注册已十分便捷,但运营中的问题仍不少。比如经营不下去如何退出?特别是尚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想要退出又该如何办理撤股手续,这些都需明确流程和法律规定。
1、 如今在深圳注册公司,股东无需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即可完成登记,虽然注册便利,但一旦想退出,却因缺乏实际出资记录而面临退出困难的问题。
2、 未出资股东若中途退出,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一是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二是启动公司清算程序,三是申请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减资方式完成退出。
3、 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外部第三方。只要完成合法转让手续,原股东即可退出,不再承担与该股份相关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 转让个人股份必须获得所有股东的一致同意,看似简单,实则操作复杂。只有在全体股东签署同意文件后,股权变更才能顺利完成,协调各方意见往往耗时费力。
5、 若未出资的股东欲退出,无法直接抽回资金,只能将股权转让他人。因现行认缴制无需立即实缴,故可直接转让;而过去实行实缴制时,须补足出资后方可进行转让。
6、 若股东未实际出资欲退出,可通过调整公司注册资本或变更股权结构实现。对于合伙类企业,例如原由两人持股,可变更为由现存的一名股东单独持有全部股份,完成股权重组。
7、 减资会降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比例,实现撤资效果,但目前普遍无需实缴出资,因此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更为便捷高效,既能保障股东权益,又省去减资程序的复杂流程,成为更优选择。
8、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通过清算方式实现撤资,应依据当初签订的章程协议及各方出资比例,由股东协商处理。若公司存在亏损,各股东仅需按原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无需额外赔付。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