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抓起
1、 经营场所应与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放点等保持25米以上的直线距离,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运垃圾,落实防尘、防蝇、防鼠措施,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2、 食品流通许可证与营业执照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同时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
3、 食品陈列设施布局科学,明确划分经营区域,实现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放置;严禁销售有毒有害、三无及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确保食品外观整洁,一旦发现过期、破损、受潮、霉变、锈蚀、鼠咬等问题,立即妥善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4、 销售散装食品须遵循生熟分开原则,分区设置不同品类的销售区域,并根据所售食品种类配备足够数量且符合卫生标准的容器。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配备防尘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在盛放食品的容器显著位置或隔离装置上,必须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明确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用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每种食品都有对应的标识,实现一品一牌、货牌一致。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为顾客提供分装与包装服务,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小份包装。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并使用专用工具取用食品,杜绝交叉污染,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健康。
5、 生鲜食品须纳入项城市安全监管体系,销售场所应配置货架、保温、冷藏及冷冻设备,并配备合规检测仪器,确保食品安全与品质。
6、 熟食销售间入口应设预进间,配备非手动水龙头的洗手消毒设施和更衣区,设置有效空气消毒设备、冷藏设备及专用工具,所售食品须用防尘材料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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