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2日,澳大利亚多家主要航空公司宣布,将从下月起陆续实施新规,禁止乘客在航班上使用充电宝或为其充电,旨在减少机舱内潜在的火灾隐患。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内及国际航线,且不设任何例外。
其中,澳洲航空及其旗下澳航支线、捷星航空将于12月15日起执行此项禁令,而维珍澳大利亚航空公司则计划于12月1日率先施行。
根据新政策,乘客在飞行过程中仅可使用座椅配备的电源插座或USB接口为手机、笔记本电脑、耳机等个人电子设备充电,不得通过充电宝进行供电,亦不得对充电宝本身进行充电。同时,航空公司要求旅客须将充电宝放置于随身便于取用的位置,例如座位旁、前方座椅下方或前排座椅口袋内,以确保安全检查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取出。
澳航系列航司与维珍航空均明确表示,所有类型的充电宝均无豁免资格。对于有特殊医疗需求的乘客,允许携带由电池驱动的医疗设备登机,但同样不允许在飞行期间为相关电池充电。
目前,国内民航领域仍执行关于充电宝的现行管理规定:自6月28日起,禁止携带无3C认证、标识模糊、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国内航班。依据民航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含有锂或锂离子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手表、计算器、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可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其中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瓦时)。
若电池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须经航空公司事先批准后方可携带,且仅限安装在设备中,可置于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内。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锂电池则严禁携带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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