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小米汽车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小米汽车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根据判决,小米汽车需向涉事消费者退还定金2万元,并按照碳纤维前舱盖选装价格的三倍赔偿12.6万元,同时承担1万元律师费用。
案件起因在于小米SU7 Ultra车型在宣传中提及“复刻原型车双风道设计”以及“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等功能亮点,且该车型配备售价4.2万元的碳纤维挖孔前舱盖作为选装配置。然而,一位已完成提车的车主经实际测试发现,车辆并未实现所宣称的气流导引效果,也未对轮毂散热性能带来明显改善。后续拆解检查进一步显示,该碳纤维前舱盖内部结构与普通铝制机盖基本相同,仅在重量上减轻1.3公斤,未能体现与其高昂选装价格相匹配的技术价值。消费者据此认为相关宣传存在误导,遂提起诉讼。
早在今年5月7日,小米汽车曾针对外界对该部件功能的质疑公布两项应对措施:对于尚未交付的订单,允许用户在限定时间内更换为铝制前舱盖;对于已提车或在规定期限内锁定碳纤维前舱盖配置的用户,赠送2万积分作为补偿。但这一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消费者认可,争议最终进入司法程序。
本案在一审阶段由消费者胜诉,小米方面随后提出上诉。苏州中院经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决标志着此轮关于产品宣传与实际功能不符的纠纷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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