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通过数字化签名法案
两个法案均强调,应当让“自由市场力量”而不是政府指定的技术来保护以电子方式签署的贸易合同。不过它们所指的文件种类却各有不同。参议院的法案规定数字化签名只可在合同上使用,而众议院的法案则规定其它类型的文件也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来代替传统的签名,比如经纪人公司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双方依据合同进行电子交易,消费者收到
年终纳税文件后,可以只以电子方式签署法律文件而不必提供相应的纸质文件。
鉴于众议院法案涉及面太广,人们普遍认为它有可能被白宫否决。美国消费者法律中心律师Margot Saunders指出:这类法案所涉及的领域不应当超出电子交易这个范围,否则
在交易失败时消费者有可能被置于极不利的境地。
另据悉,美国已有40多个州制定了自己的关于电子签名的法案。《CHINABY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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