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彪先生,国际唱片业协会大中华区总兼中国区首席代表,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表示,目前中国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的AI生成的音乐作品,这些作品都是未经许可的非法盗版。
他表示:“举个例子,有些AI生成的音乐作品会使用一些明星的形象和声音来进行创作,但这些作品并没有得到他们所使用的形象和声音所有人的授权。包括一些已故的歌手在内,他们的歌曲被用AI重新演绎后竟然与生前版本几乎一样,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有得到他们本人或其继承者的同意。”
郭彪先生进一步指出:“在全球范围内,我们所有人都要明确一件事:AI训练必须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如果我们要使用某个艺人的形象、声音等元素进行创作,必须事先获得该艺人的书面许可。因为这涉及到对艺人自身权利的保护。”
他强调:“更重要的是那些完全由AI生成的音乐作品,只需要输入几个关键词即可完成创作,但这种作品无法享受到版权保护。因为版权是保护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原则性要求。至于将来如何保护由AI生成的作品,那是国家需要考虑的事情。”
对于AI技术的发展,郭彪先生表示出了谨慎的态度,并希望AI的发展能够与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相辅相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张洪波先生是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在一次演讲中谈到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和集体管理在促进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他指出:“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而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此外,集体管理是衡量一个国家版权法律制度和版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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