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ker电动汽车制造商近日提出了一项引发争议的提议,要求车主承担两项召回行动所涉及的劳动力费用。然而,美国司法部代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表示,这一做法违反了联邦法律。
根据司法部的说法,《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规定所有汽车制造商必须无偿修复所有车辆缺陷或不合规之处。Fisker的清算计划希望设立一个基金来支付与召回相关零部件费用,但前提是要控制在75万美元以内。该计划还特别指出,车辆所有者需要承担人工费用,并可能只能通过未来针对Fisker零部件供应商的诉讼中获得赔偿。
然而,美国司法部已经向特拉华州美国破产法院提出了异议,并认为《安全法》明确规定所有与修复缺陷和不合规车辆相关的费用必须由制造商承担;没有区分零部件和人工费用的义务。司法部还补充说,如果Fisker未能遵守《安全法》,可能会对其破产资产拥有优先索赔权。
目前,司法部的文件要求对Fisker的修正计划和清算方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符合《安全法》,或者予以驳回。此外,法院确认令中应包含保护美国联邦利益的条款,并请求法院采取任何必要和公正的进一步救济措施。
此事的发展将对Fisker的清算过程及其车主权益产生重要影响。车主们的反应和后续行动将是未来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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