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金问题 严重影响DVD产业发展
目前在全球光碟机产业的发展方面,我国唯读型光碟机(CD-ROM)已是全球最大的量产重镇。
目前对於DVD产品权利金的要求方面,可以概分为三大集团,一是由飞利浦、新力及先锋三家公司所组成的授权窗口,该窗口要求DVD光碟机每台抽取三.五%,或是最少五美元的权利金,光碟片则每片抽五美分,第二个窗口是由东芝、日立、松下、三菱、时代华纳及JVC等六家公司所组成,DVD播放机与光碟机每台抽四%或四美元以上权利金,DVD光碟片则每片最少抽七.五美分,最後一个窗口则是法国汤姆笙(Tomson)公司,光碟机每台要抽一.五% 或是至少一到一.五美元的权利金,光碟片则每片收二美分,且上述所有的权利金抽取方式都是取其高者,因此总计下来的权利金相当惊人。
报导中指出,未来DVD产业的发展看好,假设我国厂商DVD光碟片年产十亿片,意味着将要付出约新台币四十六亿元的权利金,而以DVD光碟机未来将完全取代现有CD-ROM产品的市场规模,台湾产量以一年四千五百万台来计算,就要付出一百五十一亿元,那麽台湾将来一年光在DVD产品方面的权利金缴交费用,可能高达一百八十亿到二百亿元左右,对於我国想在CD-ROM之後继续发展DVD产业 ,会是相当大的阻碍。《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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