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凡在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从事药学技术工作的人员,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完成注册方可执业。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注册管理,并按专业类别实行分类执业。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日常事务则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有意报考者需关注官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流程,按时参加考试。
1、 总体说明
2、 执业药师是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及使用等环节从事药学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成绩管理
4、 考试周期为两年,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则须在当年度内通过所报科目的考试。
5、 考试时间安排
6、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通常安排在每年10月至11月间,2014年度考试定于10月18日和19日举行。
7、 符合标准
8、 执业药师考试中,药学与中药学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9、 合格标准
10、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 promptly 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同步推进资格证书发放及后续各项考务工作。
11、 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12、 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至当年考试结束之日。
13、 不可参照的对象
14、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以及因考试违纪违规被处理、尚在停考期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