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为印花税申报表中的选填项,企业申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1、 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功能。
2、 选择印花税申报,进入税源采集界面。
3、 点击新增采集信息,然后选择增加。
4、 当选择的税目为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时,应根据合同或凭证上实际书立或领受的日期,准确填写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
5、 填写完成后,请点击保存并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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