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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值班交接班制度规定如下:
3、 值班人员须恪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医疗护理工作持续安全开展。
4、 值班人员需了解患者病情,及时完成治疗与护理任务,密切观察危重患者情况,接收新入院病人,并检查指导护理员工作。
5、 值班人员应加强病区管理,遇重大事项须及时向护士长及相关上级汇报请示。
6、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禁止擅自调班、代班或迟到早退。值班护士如需离岗,须报告护士长,并由其安排人员接替后方可离开。
7、 每班须准时交接,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查阅交班报告和医嘱本,未完成交接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8、 每日晨间进行一次集体交接班,由各护理单元护士长主持,全体当班人员参加。值班人员汇报患者流动情况及新入院、危重、术后和特殊检查患者的病情变化,护士长进行工作讲评并安排当日任务,交接班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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