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政府应主动接受法院和复议机关的监督,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争议逐年减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应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服务群众水平。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现提出若干建议供参考。
1、 提升思想站位,增强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
2、 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
3、 加强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水平。
4、 强化与法院协作联动,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5、 加强培训与实践,提升行政应诉人员政治素养和全局观念,深化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学习。
6、 主动接受法院司法监督,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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