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行开四停四限行政策,针对非粤A牌中小客车,连续行驶四天后须停驶四天。违反规定将被电子警察抓拍,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多次违法将累加处罚。
1、 开四停四仅限指定区域实施,具体范围见下图,区域外车辆通行不受该政策限制。
2、 非广州籍车辆违反开四停四规定,每日限罚一次,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
3、 管控区内行驶四天后,如需继续通行,须停驶满四天或以上。
4、 在以下重要时段暂停执行开四停四管理措施: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省委全体会议期间,省人民代表大会与省政协会议召开期间,以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举办期间。
5、 政务、商务及跨市通勤者预约登记后,在有效期内可免受开四停四措施限制。
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