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软件技术公司需明确经营范围,各地工商部门对此要求各异,应根据当地规定合理设定业务内容。
1、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研发,设计计算机网络系统,提供系统集成与网络技术开发服务;承接金融机构业务外包,提供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通过互联网销售软件产品。以上经营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提供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日常维护,不包括系统集成和互联网服务。
3、 提供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从事通讯技术相关服务;开展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件的研发与销售;进行网络技术开发;经营增值电信业务(须经审批的项目,需获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经营活动均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
4、 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承接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办公用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工艺美术品;提供国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涉及审批事项的,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5、 从事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与销售,以及计算机硬件的研发和销售;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和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通过服务外包形式开展软件技术及数据处理服务。经营范围涵盖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和检测设备的研发与销售。同时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与市场信息咨询服务,并承担网络工程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工作。涉及需经审批的项目,将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6、 软件开发与推广;提供计算机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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