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获得专用权的基础,唯有经官方核准的商标方可受到法律保护。
1、 商标申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前往位于北京的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由于地理位置和专业性因素,多数申请人更倾向于选择代理机构进行注册。
2、 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相关事务的外国人及外国企业,须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但若其在中国境内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则可自行办理。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按涉外申请人相关规定处理,通常也需通过代理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3、 申请商标注册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供商标注册委托书。
4、 商标必须具备显著特征,能够与其他品牌相区分。凡是可以视觉感知并能区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商品的标志,如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其组合,均可申请注册为商标。但无法通过视觉识别的音响、气味等非视觉性标志,目前尚不能在我国获得商标注册。
5、 通过长期使用获得显著特征的叙述性标志,如直接描述商品质量等特点,若具备识别功能,可视为具有第二含义,并获准注册为商标。
6、 叙述性标志若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并具备识别性,可因具备第二含义而获准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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