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对账主要包括账证、账账和账实核对,不包含证证核对。
3、 账簿应依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登记,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可能出现账证不一致的情况。记账完成后,需及时将账簿记录与相关会计凭证进行核对,重点检查时间、凭证编号、内容、金额及记账方向是否相符,确保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持一致,实现账证相符,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对账须知
5、 若仅提供余额而无明细账目,将不予对账。供应商须提交自上次对账后全部账务记录;首次对账的,需提供双方合作以来所有账目资料。即便因财务决算审计需核对余额,亦须遵循上述要求,确保账目完整清晰,方可开展对账工作。
6、 供应商若仅凭销售部门的往来记录而非财务账目提供对账资料,将不予受理。双方对账应以财务账目为主要依据,因销售部门数据可能与财务账目存在差异,导致对账基础不准确,易引发后续清算纠纷。最终结算均以双方确认的财务账目为准,为避免争议,必须确保对账资料来源于财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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