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7日,美国得克萨斯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对三星、LG、索尼、海信和TCL五家智能电视制造商提起诉讼,指控其在未经用户明确知情与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自动内容识别技术进行大规模数据收集,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
起诉书指出,这些企业通过内置在智能电视中的自动内容识别功能,持续追踪用户观看的内容,包括流媒体节目、有线电视频道以及外接游戏设备的画面信息。设备每500毫秒便对当前画面进行一次采样,相当于每秒捕捉两次视觉数据,从而构建详细的观看行为画像。此类信息随后被用于定向广告投放,并可能被出售给第三方商业机构。
帕克斯顿将这一行为描述为“隐秘而系统的数字监控”,称这些电视已演变为潜伏于家庭客厅的监视装置。他强调,消费者购买家电不应意味着放弃基本隐私权利,更不应被迫成为数据采集的对象,尤其当其中涉及敏感信息如登录凭证或金融操作画面时,存在潜在的数据滥用风险。
诉讼进一步揭露,相关厂商在用户界面设计上采取了诱导性策略,使用户在初始设置阶段极易误启数据收集功能。以某一品牌为例,开启服务仅需一次点击“全部同意”,但若要关闭该功能,则需在多个菜单层级中反复操作,平均需完成不少于15次点击才能成功退出。这种显著不对等的操作路径被认为刻意降低了用户行使隐私选择权的可能性,构成对消费者自主决策的实质限制。
目前,得克萨斯州依据本州欺骗性贸易行为法案提起法律行动,针对一般违规行为可主张单次最高一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若涉及老年群体(65岁及以上),处罚金额可升至二十五万美元。此外,原告方已申请临时限制令,要求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被告继续实施相关数据采集与传输行为,以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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