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复旦大学发布了《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该规定对人工智能工具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规范。
根据规定,学生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使用AI工具来检索和整理文献、辅助制图以及进行参考文献格式整理等非创新性方法的辅助工作。然而,禁止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工作。
这一规定的发布填补了国内高校对于AI工具规范化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成为首个专门针对这一领域制定的规范文件。此举旨在确保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得到充分考察,并对AI工具在教学过程中的合理应用做出明确规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