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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中国区块链与虚拟货币监管意见汇总

在2018年的第一个月,加密货币松开了疯涨的油门,比特币从18000美元上方一路跌回至10000美元附近。面对资本热捧区块链的现状,本周新华社接连发文,称市场风险正在不断积聚,监管面临挑战;对于区块链和虚拟货币交易的火爆,要警惕“买椟还珠”式的炒作。而中国的监管层也持续发声,针对虚拟货币的炒作、境外ICO交易、A股市场的区块链概念等方面都给出了颇为严厉的监管意见,风险提示愈加频繁。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要对比特币加强监管

去年12月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防范金融风险任务仍然艰巨。本周二(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了瑞士举行的达沃斯论坛,并对金融风险管制以及金融危机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方星海认为,中国要对比特币加强监管:

“在中国是由央行来应对各种硬币货币发行。每一项机构产业真实的价值对经济的真实意义显得尤为重要,现在对于中国来说,比特币的交易是一个需要加强管制的事情,因为现在交易的非常频繁。”

他更表示,每一场危机似乎总与某种类型的资产泡沫相联系,“所以,我们要到处看一看有没有资产泡沫、金融方面的泡沫,如果有,我们就必须要做点事情来进行管制”。

北京金融工作局书记霍学文:北京将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与区块链欺诈行为

昨日(1月25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在第十二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上发言。据雷锋网了解,霍学文强调最近区块链技术蓬勃发展,必须保护投资者利益,严厉打击区块链欺诈行为:

“所有发展区块链的企业一定要关注好风险、控制好风险,一定不能造概念、造模式来欺骗金融消费者,你可以欺骗一时,但是绝不可能欺骗一世,因此所有发展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以及基于区块链的发展,带着这个币那个币的,必须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先机,我们将严厉打击欺诈行为。”

互金协会:警惕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存市场操纵、洗钱等隐患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本月曾点名批评迅雷链克为变相ICO,今日(1月26日)再度发声,在官网发布《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一文。

互金协会称,

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期间有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政策,境内投资者的网络访问渠道、支付渠道等可能会受到影响,投资者将蒙受损失。

同时,需要向投资者指出,由于在国际上也普遍缺乏规范,目前境外的交易平台一样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

互金协会更表示,境内仍有机构或个人在组织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相关交易服务行为均面临政策风险,呼吁协会会员恪守行业自律,主动抵制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上交所、深交所:分类监管区块链概念炒作

不少上市公司的股价也借区块链的东风飙涨。雷锋网(公众号:雷锋网)发现,深交所日前在其官方微信号发文称,近期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公告和互动易发布了涉及区块链概念的信息,部分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深交所对此高度关注,及时对17家公司采取了问询、关注和要求停牌核查等监管措施,要求相关公司就涉及区块链的投入、业务和盈利模式、具体进展情况、实现收入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进行核实澄清并充分提示风险。

而上交所针对涉及区块链概念的沪市10家公司,采取停牌问询、停牌冷却、澄清说明等分类监管措施:

第一类,公司前期已披露开展“区块链”业务,近几日股价出现连续上涨,成为龙头概念。典型如易见股份,股价连续四天涨停,累计涨幅达46%。针对该情况,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冷却处理,并要求公司详细披露“区块链”业务开展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第二类,涉嫌主动“贴热点”,自行发布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区块链”,典型为游久游戏、商赢环球。对此,上交所在监测到公司相关言论后,对公司股票采取晨间紧急停牌,并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是否迎合市场热点、相关行为是否违规,并充分提示风险,同时核查内幕交易。据悉,上交所后续还将对公司涉嫌违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第三类,因业务与“区块链”有某种联系,被市场归为“区块链”概念股,近期也有一定涨幅,包括金证股份、信雅达、恒银金融等。对此,上交所已要求公司统一发布澄清公告,重点是澄清公司业务与“区块链”技术并无直接关联,公司也尚未开展“区块链”业务。

第四类,属于“区块链”边缘概念股,不涉及“区块链”业务,但因主营业务涉及互联网、软件等,股价也出现一定涨幅,但已趋于平稳,包括浙大网新、用友网络、恒生电子。对此类公司,上交所表示,保持密切关注,并将结合股价后续走势,视情况要求公司澄清。

深交所和上交所均表示,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股价走势,以及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效防范市场炒作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央行: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应加强日常交易监测,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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