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未成年人背着自己家长,偷偷拿家里的钱打赏一些直播平台中主播的行为屡见不鲜。据报道,一名12岁小学生沉迷手机游戏,偷偷把环卫工母亲攒下的4万元辛苦钱打赏给了游戏女主播,其母亲得知后欲哭无泪。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直播平台表示目前不会退钱,会向上级反映情况。
小学生花4万打赏女主播
据了解,这位小学生在直播和小游戏平台上共花费3.5万余元,其中在龙珠直播平台观看“王者荣耀”游戏直播时,充值并打赏一名主播2.8万余元。其母亲表示这些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希望直播平台能够退还。
根据《民法总则》第19条,12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过小学生还没有获得经济收入的能力,却瞒着法定监护人处分家庭财产,若没有家长的事后同意、追认,这种自作主张的打赏行为,应归入无效。当事网络主播、游戏平台等,也理应退还所涉打赏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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